新闻动态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新闻动态 > 信息新闻
机动车排气检验费最高50元
2012年03月29日 热度:2819

    本报3月28日讯(记者吕增霞)本报曾于3月13日刊发了《未取得环保标志的机动车不办理定期审验合格手续》一文,日前,记者了解到,为贯彻《山东 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》,东营市物价部门出台了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收费标准。据悉,该标准将在今年4月1日起实施,东营已有7家符合要求的检测机构。

 

   该标准规定,针对使用轻型汽油车,实行排气污染检测瞬态工况法,收费标准为50元/车次,其他型号汽油车和柴油车排气污染检测实行双怠 速法或自由加速法,收费标准为30元/车次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不再检验排气污染的,其收费标准在现有安全技术检测收费标准基础上相应核减10元/车 次。另外规定首检不合格的,复检不得收费;复检不合格需第三次检验的,减半收费。

   该标准自今年4月1日起实施。目前,东营市符合要求的检测机构已经有7家,分别是位于东营区的东营金茂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、位于开发区的东 营高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、东营市顺通汽车检测站,河口区的东营市态然机动车尾气检测有限公司、广饶县的广饶民安汽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、垦利县的东营市合 园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、利津县的东营市福隆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。